衢州儿童公园
1、设计原则
(1)安全原则:
装备设计消弭儿童间诱发攻击性行为,滑梯不能短,滑梯出口不能正对场地进出口,装备器材的进出上下口错开设计避免使用者的互相滋扰。装备器材整体设计要稳固,安全系数要高,所有挡板、栏杆中间连杆应垂直地面,绝不能横向连接,以防儿童攀越。设备防污,易于清洗。
(2)环保卫生:手触材料无毒无害,安全环保。
(3)难度原则:均衡锻炼孩子勇敢坚强的意志、力量、敏捷、柔韧、平衡等功能,根据各年龄段及使用场所匹配设计具有一定难度的可玩耍攻克的游乐设施。
(4)色彩高雅:不宜花哨,要高雅大方、实用。
(5)通透原则:采用透明滑筒或全封闭钻网,便于观察儿童,要各个角度都能看到孩子;使监护人方便观察。
(6)简约原则:尽量少用顶、豪华挡板,以实用为主,简约而不简单。
(7)量身定做:根据当地的地域特点和参照我们在全国大型中标项目中的经验制造。
2、功能与形态
(1)用于儿童开展户外活动,应具备攀登、平衡、钻爬、荡、踩等功能,以发展儿童攀登、
爬越、平衡、灵敏、协调及综合能力等。
(2)采用组合式联结。其中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器材:平台,滑梯不少于2个(含直型和弯滑),爬梯1个。
(3)除上述功能性器械外,还提供警示牌,明确标明使用者年龄段以及注意事项。
(4)对户外大型运动器械和与之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及环境进行整体设计和施工,环境色彩搭配要符合儿童心理特征,体现教育意义。
3、安全原则
(1)整体设计时,保证成年人能够在设备内协助儿童使用。对内部距离大于2000mm的封闭式设备,保证设备的不同侧拥有至少两个互相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能锁住,并且无需任何额外帮助(例如,通过使用非设备组成部分的梯子)即可出入,每个出入口大小不小于500毫米。
(2)按照要求设置防摔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撞击缓冲面、栏杆、扶手、屏障等。
(3)完工后的器材不得有突出螺钉、突出的剩余绳索或突出或边缘尖锐的组件。任何可接触部分的突出螺纹应当永久遮盖,例如使用圆顶螺帽。突出少于8mm的螺帽及螺钉不得有毛口。所有焊接应该平滑。器材任何可接触部分伸出超过8mm、且没有从突出部分末端起超过25mm的相邻区域隔离的角落、边缘及突出部分,应当做圆滑处理,弧度至少为3mm。器材的任何可以接触部分不得有坚硬或尖锐部分。
(4)器材设计、制造和安装不能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使用者在器材开口处头部或颈部被夹住;使用者在移动中可能发生衣物的一部分在器材间隙或V形开口处被夹或被钩;使用者可以整个身体爬入的坑道,以及重的或者刚性悬挂的悬挂部分处整个身体被夹;使用者可以奔跑或攀爬的表面,以及从上述表面延伸的立足处或扶手处脚或腿被夹;使用者被各种间隙、末端开放的坑道或绳索等夹住手指。
(5)整体设计和施工应保证以下项目的最小空间:器材占用的空间,自由空间,掉落空间。